刘 少 奇( 1898
~ 1969 )
中 国 共 产 党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的 主 要 领 导 人 之 一, 杰 出 的 无 产 阶 级 革 命
家、 政 治 家 和 理 论 家。 湖 南 宁 乡 人。
1920 年 加 入 中 国 社 会 主 义 青 年 团。
1921 年 到 苏 联 莫 斯 科 东 方 共 产 主 义 劳 动 大 学 学 习, 同 年 加 入 中 国 共 产 党。
1922 年 回 国, 在 中 国 劳 动 组 合 书 记 部 工 作。 曾 同 李 立 三等 领 导 安 源 路 矿 工
人 大 罢 工, 后 任 安 源 路 矿 工 人 俱 乐 部 代 主 任、 主 任。
1925 年 在 第 二 次 全 国 劳 动 大 会 上 当 选 为 全 国 总 工 会 副 委 员 长。 此 后 分 别
在 上海、 广 州、 武 汉 参 加 领 导 五 卅 运 动、 省 港 大 罢 工 和 武 汉 工 人 群 众 收 回 汉 口
英 租 界 的 斗 争。
1927 年 在 中 共 第 五 次 全 国 代 表 大 会 上 当 选 为 中 央 委 员。 国 共 两 党 全 面 分 裂
后, 他 先 后 在 河 北、 上 海、 东 北 从 事 党 的 秘 密 工 作。
1930 年 夏 出 席 在 莫 斯 科 召 开 的 赤 色 职 工 国 际 第 五 次 代 表 大 会, 当 选 为 执
行 局 委 员, 留 在 赤 色 职 工 国 际 工 作。
1931 年 1 月 中 共 六 届 四 中 全 会 上 当 选 为 政 治 局 候 补 委 员。 同 年 秋 回 国, 任
中 共 中 央 职 工 部 部 长、 全 国 总 工 会 党 团 书 记。 他 认 为 党 在 国 民 党 统 治 区 的 工
作 应 该 实 行 深 入 群 众、 长 期 隐 蔽、 积 蓄 力 量 的 方 针, 并 对 当 时 中 共 党 内 关 门 主
义 和 冒 险 主 义 的“ 左” 倾 做 法 进 行 过 某 些 抵 制。
1932 年 冬 进 入 位 于 江 西 南 部 和 福 建 西 部 的 中 央 革 命 根 据 地, 领 导 职 工 运
动, 后 任 中 共 福 建 省 委 书 记。
1934 年 10 月 参 加 长 征。
1935 年 1 月 在 贵 州 遵 义 县 城 召 开 的 中 央 政 治 局 扩 大 会 议 上, 支 持 毛 泽 东的
正 确 主 张。
1936 年 春 赴 华 北, 先 后 任 中 共 中 央 代 表、 北 方 局 书 记, 坚 定 地 执 行 了 中 共
中 央 关 于 建 立 抗 日 民 族 统 一 战 线 的 新 政 策, 并 对 过 去 党 的 秘 密 工 作 中 的 关 门
主 义 和 冒 险 主 义 进 行 了 系 统 的 批 评 。
1937 年 抗 日 战 争 爆 发 后, 他 坚 持 中 共 中 央 的 深 入 敌 后、 发 动 群 众、 开 展 游
击 战 争 的 方 针, 领 导 了 开 创 华 北 敌 后 抗 日 根 据 地 的 工 作。
1938 年 11 月 任 中 共 中 央 中 原 局 书 记, 随 后 组 织 力 量 深 入 华 中 敌 后, 开 展 游
击 战 争。
1941 年 皖 南 事 变 后, 他 被 任 命 为 新 四 军 政 治 委 员 和 华 中 局 书 记, 同 陈 毅等 一
起 扭 转 了 新 四 军 的 困 难 处 境, 恢 复 和 发 展 了 长 江 中 下 游 地 区 的 抗 日 武 装 力 量,
扩 大 了 华 中 抗 日 根 据 地。
1939 ~ 1941 年 作 了《 论 共 产 党 员 的 修 养》 等 著 名 演 讲, 丰 富 了 党 的 建 设 的
理 论。
1942 年 底 回 到 延 安。
1943 年 3 月 任 中 共 中 央 书 记 处 书 记 和 中 央 革 命 军 事 委 员 会 副 主 席。
1945 年 在 中 共 第 七 次 全 国 代 表 大 会 上 作 修 改 党 章 的 报 告, 对 毛 泽 东 思 想
作 了 完 整 的 概 括 和 系 统 的 论 述。 同 年 8 月, 日 本 宣 布 投 降, 毛 泽 东 赴 重 庆 同 蒋
介 石 谈 判 期 间, 他 代 理 中 共 中 央 主 席 职 务。 1947 年 3 月, 国 民 党 军 队 攻 占 延
安, 毛 泽 东、 周 恩 来、 任 弼 时 等 留 在 陕 北 指 挥 全 国 解 放 战 争, 刘 少 奇 任 中 共 中
央 工 作 委 员 会 书 记, 转 移 到 华 北, 和 朱 德 一 起 负 责 中 共 中 央 委 托 的 工 作。
同 年 7 ~ 9 月, 在 河 北 省 平 山 县 主 持 召 开 全 国 土 地 工 作 会 议, 这 次 会 议 确
定 的 方针,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共 产 党 领 导 地 区 的 土 地 改 革 运 动 的 发 展。中 华 人 民 共
和 国 建 立 后, 当 选 为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副 主 席。 他 在 制 定 国 家 政 治、 经 济、 文 化、 教
育、 外 交 等 方 面 的 方 针 政 策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。
1950 年 在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第 一 届 全 国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作 了 《关
于 土 地 改 革 问 题 的 报 告》。
1954 年 在 第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上 作 了 《关 于 中 华 人 民 共
和 国 宪 法 草 案 的 报 告》, 并 当 选 为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长。
1956 年 9 月, 在 中 共 第 八 次 全 国 代 表 大 会 上 代 表 中 共 中 央 作 政 治 报 告, 为
新 时 期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 发 展 和 党 的 建 设 规 定 了 方 向。 在 八 届 一 中 全 会 上 当 选
为 中 共 中 央 副 主 席。
1959 年 4 月, 在 第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上 当 选 为 中 华 人 民
共 和 国 主 席、 国 防 委 员 会 主 席。 60 年 代 初 期, 中 国 的 经 济 发 生 了 严 重 的 困 难,
刘 少 奇 进 行 了 大 量 的 调 查 研 究, 并 与 周 恩 来、 陈 云、 邓 小 平等 其 他 领 导 人 一 起
制 定 了 一 系 列 重 实 效 的 政 策 措 施, 使 国 民 经 济 得 到 了 恢 复 和 发 展。
从 1963 ~ 1966 年, 他 先 后 到 印 度 尼 西 亚、 缅 甸、 柬 埔 寨、 越 南、 朝 鲜、 巴 基
斯 坦、 阿 富 汗 等 国 进 行 了 友 好 访 问。
1966 年 文 化 大 革 命 开 始 后, 他 受 到 批 判, 并 遭 到 林 彪、 江 青 集 团 的 政 治 陷
害 和 人 身 摧 残, 被 免 除 一 切 职 务。
1968 年 10 月 被 开 除 出 党。
1969 年 11 月 12 日 病 逝。
1980 年 中 共 十 一 届 五 中 全 会 为 恢 复 其 名 誉 作 了 专 门 的 决 议, 肯 定 了 刘 少
奇 在 长 期 革 命 斗 争 中 为 中 国 共 产 党 和 中 国 人 民 建 树 的 不 可 磨 灭 的 功 绩。 他 的
主 要 著 作 收 入 《刘 少 奇 选 集》。 |